下雪天如何保养自己的爱车呢?

下雪天如何保养自己的爱车呢?

汽车保养是指保持和恢复汽车的技术性能,保证汽车具有良好的使用性和可靠性。它包含着很多学问,及时正确的保养会使汽车的使用寿命延长,安全性能提高,既省钱又免去,许多修车的烦恼。但是,时下“以修代保”的观念在司机队伍中仍旧存在,因缺保或保养不当引起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所以说,及时正确的保养汽车是延长汽车使用寿命、保证行车安全的重要一环。

我们平时所说的汽车保养,主要是从保持汽车良好的技术状态,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方面进行的工作。其实它的内容更广,包括汽车美容护理等知识,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车体保养。车体保养又习惯称汽车美容。主要目的是清除车体外和车体内的各种氧化和腐蚀,然后加以保护,尽量突出车的“美”。它主要包括:车漆保养,坐垫地毯保养,保险杠、车裙保养,仪表台保养,电镀加工保养,皮革塑料保养,轮胎、轮毂保修,挡风玻璃保养,底盘保养,发动机外表保养等。

二、车内保养。车体保养是为了使车永葆青春,车内保养的目的则是让汽车行驶几十万公里无大修,保证汽车处在最佳的技术状态。它主要包括:润滑系、燃油系、冷却系、制动系、化油器(喷油嘴)的保等。

三、车体翻新。如深划痕的诊断、治理,多材料保险杠修复,轮毂(盖)的硬伤修复,皮革、化纤的材料翻新,发动机的颜色翻新等。 汽车保养分为定期保养和非定期保养两大类,定期保养有: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非定期保养有:磨合期保养和季节性保养。汽车保养的主要工作不外乎清洁、检查、紧定、调整和润滑等内容。但随着科学技术和汽车工业的发展,以计算机为主的各种先进技术在汽车上广泛应用,使未来汽车逐渐走向智能化,因而汽车保养的内容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

汽车保养是一项技术性比较高的复杂工作,单靠司机本人难以完成,需要到汽维修企业去进行。而现在在我国还有一部分汽车维修企业死抱着传统的保养观念不放,保养设备和工具陈旧落后,保养方法手段还是老一套,根本不适应现代发展的需要。此外,还有个别维修企业的服务质量堪忧,为牟取暴利“黑箱作业”,保养中以旧充新、以劣充好,保养费、换件费漫天要价。所以提醒司机们保养汽车时一定要选择技术力量雄厚、服务质量可靠、信誉好的维修企业,而不要嫌麻烦、图省钱而不保养汽车,以免因小失大

国家对公务用车有什么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园及其所属各单位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驾驶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一、车辆日常使用管理

(一)公园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园所属办公车辆的调度工作。

(二)公园各科、室、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时,必须用公园管委会信纸提前书写“

用车申请”,写明用车事由、行车起始地点、时间,由各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到办公室,未经办公室同意,严禁擅自调用车辆。

(三)办公室根据任务缓急、行驶路线和要车先后派车,派车时填写“派车单”通知驾驶员出车;若未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车,驾驶员要承担责任,每次给予50元罚款。

(四)驾驶员执行任务时,必须按“派车单”规定的行车路线出车。途中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用车科室因工作需要更改行车路线,事后须在“派车单”上注明办事内容和行车路线并签字。

(五)驾驶员完成任务后按规定时间回车,并在行车记录上填写行车里程数,由用车科室使用人和本人分别签字。下午下班前驾驶员须返回单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要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

(六)值班车辆由带班领导负责安排使用。驾驶员有事请假或单位统一放假,须将车辆存回单位,车辆钥匙交办公室车管人员,并在办公室保存。否则,按第二条第(三)款处理。

(七)公园各科室如有重要工作任务急需用车时,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协商,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由办公室主任调度安排用车。

(八)私人私事用车,节假日或外单位办公用车,需经办公室报请公园管委会主任批准方可用车。

(九)车辆要按规定停放,停车后注意锁好车门、车窗,拉紧手闸。未经批准,不准将车辆带回家中停放,如有损毁或被盗责任自负。

二、车辆费用及驾驶管理

(一)驾驶员要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降低油耗。

(二)实行派车、加油登记制度,驾驶员每月1日上报行车里程、燃油量,计算燃油指标。

(三)凡未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私自开车、私自把车停放在外、酒后驾车、擅自将车交给他人开的,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按每行驶1公里5元对其进行收费。若发生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由个人负担;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下的,由个人负担30;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对驾驶员停止工作,限5个月以内调离公园,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四)对正常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除按交通部门的处理外,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5处罚,负全部责任的按经济损失10处罚;发生大事故,根据具体情况,由领导研究酌情处理。

(五)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善,乱停乱放,发生违章,交通机械事故,车辆被盗,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三)、(四)条一并处理,或交足损失金额,由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六)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要经常保养,不开故障车,要做到车况完好、车貌整洁。

(七)凡要保养维修车辆,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维修更换大件(200元以上)时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正常保养或200元以下维修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更换零部件要以旧换新,有关费用须在维护后7日内结清,否则,不予报销。

(八)车辆维修、保养、油料及其他费用实行年度单车承包核算,建立档案,并将作为驾驶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报销单据需依次经驾驶员、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计财科不予报销。

(九)办理车辆报废、更新、过户、换发牌证和年审、年检业务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安排。

三、其它事项

(一)派出所、招待所、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其车辆驾驶员需于每月2日前,将本月耗油量、行车里程经本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二)每年内各车驾驶员,如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累计3次以上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年底不得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