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天17年元月2号深圳限行不
2017年元月2号深圳电动车限行
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采取措施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我市部分道路行驶,现通告如下:
一、限制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每日0时至24时,限制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城市快速干道。
盐龙大道,宝荷大道,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
(二)城市主干道。
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其次:
2016年3月19日——2018年3月18日,南山区南光路封路
二、深圳福田内骑电动车罚多少钱?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第1款、112条第1款,驾驶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并处500元罚款;驾驶超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三、深圳什么样的电动车不抓?
深圳电动自行车符合上路标准:
第一,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小于20公里/小时;
第二,电动自行车的总重量低于40公斤;
第三,有脚踏功能,即有人力驱动功能;
第四,电池输出功率少于240瓦;
第五,电池的电压少于48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