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外地牌照限行时间

一、上海市区外地牌照限行时间

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20时,每天13个小时(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限行区域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逸仙高架路(全线);沪闵高架路(全线);中环路(全线);华夏高架路(全线)。

上海主要路段限制时间:

延安高架路:

1、限制时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外滩隧道虹口方向来车(禁行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2)G50、S20往市区方向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二、外地车能走上海市里吗

小客车是可以的,只是早工作日早晚高峰时间不能上市区高架快速路,地面道路不限制

上海外牌限行区域地段

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南浦大桥;

(十一)卢浦大桥;

(十二)延安东路隧道。。

(十三)虹梅高架路主线(中环立交—S20外环高速)

三、外地客车黄牌照走上海高架有时间限行吗?

有时间限行。除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外,每日7时至20时,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等车辆禁止在上海市大部分高架道路上行驶。上海高架道路的外地牌照机动车限行时间大致处于早晚高峰两个时间段。此次限行新规一并覆盖平峰时间,限行时间也从7个小时延长到13个小时。

对于常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车辆,上海将加强环保管理,启动外省市进沪车辆在本市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加快建设常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机动车环保数据库。外地达不到上海行驶要求的车辆,如果进入限行范围内,将进入电子化自动比对系统。

扩展资料:

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标准柴油货车在G1503上海绕城高速范围以内的道路上(含G1503上海绕城高速及其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G1503上海绕城高速包括G1503上海绕城高速与同济路高架共线段和G1503上海绕城高速与S20外环高速共线段。

据介绍,由于国三标准柴油车发动机功率大,是本市机动车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的主要来源。截至去年底,全市在册国三标准柴油货车12万辆,占机动车总量2.9%,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颗粒物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30%、46%。

参考资料来源:闵行报-自7月1日起黄标车在上海外环以内将全天限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长安网-上海出台新规 外地号牌车这些时段采取高架限行!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11月1日起 上海这些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四、上海对外地货车限行规定

上海市对外来机动车(客车暂缓)实行限制通行,限制通行区域由下列道路组成:

浦西地区:以杨浦大桥下桥向东,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北翟路—吴漕路—吴翟路—老沪青路—华翔路—沪清平公路—七莘路—漕宝路——虹梅路——沪闵路—漕溪路—龙漕路—龙吴路—龙华西路—龙华路—宛平南路—中山南路上南浦大桥到江边所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  

浦东地区:以南浦大桥下桥向东,龙阳路—杨高路—罗山路—杨浦大桥到江边所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  

已领取《通行牌》的车辆,可以在上述限制通行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但货运机动动车必须遵守本市关于货运机动车夜间运输的通行规定,在7时至20时的时间范围内不准进入下列道路组成的限制通行区域:  

惠民路—大连路、大连西路—广中路(大连西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一路(广中路—西宝兴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漕溪北——斜土路—斜土东——西藏南路—陆家浜路连接黄浦江所组成的范围(含上述道路或路段);控江路(大连路—黄兴路);内环线高架道路(源林路上匝道西向东车辆除外)、南北高架道路。  

临时来沪的货运机动车因装运鲜活农副产品以及急需办理空运、水运、铁路托运手续等情况必须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可以在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按临时通行证指定的路线行驶。临时通行证当日有效。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海-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外地来沪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