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低速四轮电动车新政策

2021年低速四轮电动车新政策1、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且检验合格标志、第三者责任保险标志齐全有效;2、需购买合格的电动三、四轮电动车。只有在国家工信部目录中的电动四轮车才能够办理注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才能够上路行驶。因为低速类四轮电动车并非是为了在公路上行驶而设计生产的,所以这类车辆是不被许可在公路上行驶的,否则交管部门会加以处罚。

1、对低速四轮电动车的归类与定义

低速四轮电动车或者说老头乐,属于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这类车的座位数在4座及以下,最高车速小于70 km/h。

2、尺寸及质量要求

尺寸方面,长度应不大于3500mm,宽度应不大于1500mm,高度应不大于1700mm。

质量方面,整车整备质量不应超过750kg。

3、动力性能要求

比功率,电机峰值功率与整车整备质量之比计算的比功率值应不小于10kW/t且不大于20kW/t。

最高车速,大于等于40 km/h且小于70 km/h;

加速性能,0~30 km/h不大于10s。

4、电池要求:续航:按照GB/T 18386.1测量工况法续驶里程,不小于100km。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