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五车在那里还可以上牌?

一、现在国五车在那里还可以上牌?

国六施行地区:

陕西:除关中地区(西安,铜川,宝鸡,咸阳韩城,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可以上牌

甘肃:不限国6

宁夏:不限国6

北京:2020年1月1日实施国6

内蒙:除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乌海,以外的区域可以上

山西:只有大同,朔州,忻州可以上,其余都不能上

河北:都不可以上

山东:全省限牌(二手车可以转入)

河南:全省限牌(二手车可以转入)

湖北:不限

湖南:不限

上海:全部限制

浙江:全省限制,(暂时二手车不可以转入)

安徽:全省限制,(二手车可以转入)

四川:成都等车管所通知,暂不限,待定,其他区域不限。

重庆:等通知,暂不限,待定。

云南:不限。

广西:不限。

贵州:不限。

新疆:不限。

青海:不限。

西藏:不限。

辽宁:不限(二手车可以转入)

吉林:不限(二手车可以转入

黑龙江:不限(二手车可以转入

江苏:全省限制(暂时二手车不可以转入)

江西:不限(二手车可以转入)

福建:不限(二手车可以转入

广东:全省限国6(除深圳以外城市可以继续销售6月30日前有关单的库存车辆、二手车不可以转入

海南:全省限制(暂时二手车不可以转入)

还希望各位能够具体落实一下当地政策!

国五车能否上牌,主要取决于车型和所在省市,如果还没有实施国六标准的地方,或者说车型没有达到过六标准的时间限制的,还是能去车管所正常上牌的

北上广外,河北不是很确定能不能上牌,其他的地方好像都能上牌。

二、国三的二手车,哪些地方可以上户

正常情况下,国三的二手车是可以本地过户(这里提醒大家本地是同一个城市,跨市就属于异地过户了)的,当然有些地方需要你满足当地户口才行,具体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国三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全国大部分城市都无法办理异地过户,所以想国三的二手车,只能选择在当地买,不然就无法过户。

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购买二手车尽量选择国四以上的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国三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只适合作为练手车使用。

以下城市国3排放标准的车辆可以迁入上牌: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青海、山东、山西、四川、新疆、浙江。

目前我国实行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是国3标准,全称是中国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现在所指的国3车是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不符合国3标准的汽车,这些汽车的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在很多城市都是不允许过户的。

首先,国3车能过户的城市是一些对空气污染不是很重视的城市。这些城市的伤可能对环境质量十分重视,但是他们的汽车数量比较少,汽车尾气对大气的影响所占的比例不高,所以放宽了一些国3车过户的要求,为一些已经购买了国3车的消费者提供一定的便利。

支持国三排放标准的地区有:

安徽:黄山

广东:云浮

贵州:毕节地区、 贵阳、 黔东南州、 黔西南州、 遵义

江苏:南通

辽宁:朝阳 阜新 辽阳 营口

内蒙古:赤峰 通辽 乌海 乌兰察布市 锡林郭勒盟

宁夏:石嘴山 中卫

新疆:克拉玛依

浙江:湖州 舟山

支持国三排放标准的地区有:

安徽:黄山

广东:云浮

贵州:毕节地区、 贵阳、 黔东南州、 黔西南州、 遵义

江苏:南通

辽宁:朝阳 阜新 辽阳 营口

内蒙古:赤峰 通辽 乌海 乌兰察布市 锡林郭勒盟

宁夏:石嘴山 中卫

新疆:克拉玛依

浙江:湖州 舟山

三、内蒙古乌海的二手车,能过户到甘肃临夏市吗

内蒙古乌海的二手车可以过户到甘肃临夏市。

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需车辆之前违章处理完毕,车检合格。

由买卖双方持有各自身份证和车辆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双方一起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咨询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