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二手车交易必须有户头、有牌照。交易时,要先到车辆户籍所在的车辆管理所申请临时检验,合格后,填写过户申请表,才能正式进行交易。
二手车买卖成交,需经机动车交易市场审核下列证件:(1)买卖双方单位介绍信。个人买卖车辆需持有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以上机关出具的证明。(2)行车执照、车辆过户申请表、营运证、车辆原始发票、旧车出售发票、车辆损失保险单,以及个体营运的营业执照、购油证、养路费收据、车辆牌号。(3)从广州、海南、福建进来的二手汽车需持有准运证。(4)买方驾驶员证明。
二手车成交价格,必须体现公平交易,实行随行就市、按质论价、旧不超新的原则,经交易市场综合评定,对成交价格明显不合理的,按使用时间每年10%折旧率折旧计算价格。
买卖双方证明证件齐全交易市场审核无误,才会批准成交,出具交易证明。批准合格成交的车辆,需按成交额缴纳一定比例的市场管理费和交易服务费,持交易凭证和有关证券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
有些车辆是禁止进行交易的。对禁止交易的车辆,车辆管理部门不予立户,不办理牌、证。
不准上市交易的车辆有以下几种:走私进口的,来源不明或手续不全的,流通环节违犯国家政策、法规的;没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合格证与产品不相符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捐赠而免税进口的。
打个电话去交警部门问问比较好,毕竟人家是干这个的!